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京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25)8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5〕438号)等文件精神,学校拟启动“2025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的主要完成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
2.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
(二)教育教学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
我校近五年内获得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等次成果可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并经过2年以上(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科研、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检验完成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2月16日。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各部门结合《关于开展2025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填写《2025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2)和《2025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3)。
(二)推荐项目名称、完成人应与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文件完全一致。
(三)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北京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部)、各部门于2025年9月11日17:00前将《2025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2025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culr.edu.cn。
联系人:唐旭 联系电话:88561894
教务处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