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学校相关部门对各院(系)学生申报的2016年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进行了认真审定。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学生所获学分将在学生成绩总表中予以登记,可用于充抵相应学分的公共选修课。
附件: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6年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者名单
教务处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