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院):
根据学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院教字[2017]3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请各教学系(院)组织本系(院)的本科生申报2018年度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并于2019年5月1日将材料汇总齐全后,交教务处教学实践科(综合楼412室),并将填写完整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16148938@qq.com。逾期未交或材料不全者,将于下一学年再统计,已统计并取得学分的项目将不再计算。
学生也可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并在“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中提交申请材料。
学校将在2018年5月12日前对各系(院)申报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进行认真审定,之后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并在学生成绩总表中登记。
教务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