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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

    为严肃学校考风考纪,规范考试管理,创建公平公正、秩序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考试巡考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定如下安排。

    一、学校巡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玉方

    成  员:各教学院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党政办公室、干部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

    二、学校巡考小组

    学校巡考小组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党政办公室、干部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两校区考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北京校区巡考小组负责人:姜  颖、贺  严

    巡考人员及时间安排:

日         期

巡考人员

1月6日

星期一

贺  严、杨凤霞

1月7日

星期二

陈  卓、林晓玲

1月8日

星期三

战  帅、江  倩

1月9日

星期四

张华兵、王  青

1月10日

星期五

戴筱筱许  涛

1月13日

星期一

程  杉、邹玉薇

    涿州校区巡考小组负责人:姜  颖、贺  严

    巡考人员及时间安排:

日         期

巡考人员

1月6日

星期一

郎毅娜、徐彦泽

1月7日

星期二

吴志兰、徐彦泽

1月8日

星期三

何一鸣、李  哲

1月9日

星期四

唐  磊、冯子芳

1月10日

星期五

贺  严、杨凤霞

1月13日

星期一

郎毅娜、赵  磊

1月14日

星期二

吴志兰、丁建安

    三、学院、部巡考工作

    各学院、部可视具体情况,自主安排本部门的巡考工作,学校不做统一要求。

    四、巡考人员职责

    (一)重点检查各考场监考人员到岗及履职、学生考风考纪、考场清理及布置情况。

    (二)巡考人员考前巡视需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巡视时需佩戴巡考证。

    (三)如发现监考教师未及时到达考场、试卷领取错误等紧急情况,巡考人员应马上向巡考小组负责人报告,以便及时协调处理。

    (四)巡考情况实行一天一报及零报告制度。学校巡考小组人员如在巡视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填写巡考记录表,并在当天巡考工作结束后报教务处。巡考人员如在巡视时未发现异常情况,可不填写巡考记录表,但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教务处。

    (五)学院、部巡考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填写巡考记录表,由教学秘书于当天下班前报教务处。如无异常情况,则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由教学秘书向教务处作零报告。

    五、教务处的职责及联系方式

    (一)教务处在收到学校巡考小组人员提交的巡考记录表、学院、部教学秘书提交的巡考情况汇总报告及零报告后,应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整理通报,以引起其他监考教师和学生的重视。需联系相关部门处理的要及时通知,属教学事故的要依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启动相关程序。

    (二)联系方式

    北京校区:办公楼322室

    电    话:88561894/2161/1846

    涿州校区:办公楼一层107室

    电    话:81202709

 教务处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