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60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参照通知要求,各学院(部、中心)限报青年科学奖1名、教育教学奖1名。
学校将从中择优上报青年科学奖1名、教育教学奖1名。
二、申报条件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1年4月30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具有申报意向的专任教师应依据以上申报条件进行自荐,并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见附件2)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见附件3)报所在学院(部、中心)。
2.学院(部、中心)推荐。学院(部、中心)审核推荐书,填写《青年科学奖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和《教育教学奖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5),并于5月17日前将汇总表和推荐书以电子版形式报送。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和汇总表发送至kyc@culr.edu.cn,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和汇总表发送至jwc@culr.edu.cn,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3.学校评审。科研处、教务处负责组织申报评审等工作,确定申报人。
4.在线申报。申报人应于6月7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科研处 教务处
2021年5月11日
(联系人: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 张佳楠,联系电话:88561727;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徐彦泽,联系电话:88561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