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委托课题启动会
1月9日下午,全总委托《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课题启动会在致远楼509会议室召开。全总研究室副主任徐世鼎,我校校长傅德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路刚出席会议,课题组相关研究人员及劳动关系与工会研究院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我校党委常委、党委宣传部部长燕晓飞主持。
徐世鼎副主任介绍了全总推动制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的相关背景与进展,对学校的重视程度、相关部门的组织安排、课题组前期的研究基础给予充分肯定,并从明确研究目标和方向、加强交流与沟通、把握时间节点等方面,要求参与研究的各分课题组深入研究立法设计的一系列核心问题,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傅德印校长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把握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课题研究的重大意义;二是要展现学科特色,充分发挥学校法学及其他专业学科的工会特色、劳动特色优势,结合学校多年来在劳动和工会领域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积累,将研究内容细化、实化,最终形成高质量的法律草案;三是要强化组织管理,建立协调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形成创新合力,保质保量完成课题研究。
刘路刚副书记介绍了课题研究的背景与相关要求,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将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自信自立、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胸怀天下的世界观方法论贯穿到课题研究全过程各方面。
会上,法学院执行院长肖竹教授汇报了课题研究的整体部署情况。来自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劳动关系与工会研究院的教师分别就各自承担的课题汇报了已有研究基础及课题研究计划。
2023年8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列入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由全总与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共同牵头起草。全总对此高度重视,系统收集整理研究资料,全面掌握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情况,充分研究论证立法重点问题,并通过课题委托等形式调动与发挥包括我校在内的多所高校与研究机构的学术优势,充分保障法律草案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科研处(劳动关系与工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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