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的通知
各系(院):
我院即将对2011-2012学年度院级学生科研项目、2012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优秀本科学生创新项目以及2012年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三类学生科研项目办理报销经费事宜。
学生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的具体事宜,由各系(院)负责。各项目负责人整理票据并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由各系(院)负责人签字后,统一交给各系(院)负责学生科研工作的教师,到财务处报销。科研处不再负责学生科研项目报销单的登记和签字工作。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