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2]2号)的要求,即日起受理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2、申报成果须由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全国社科规划办指定的出版社(名单附后)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相应信誉责任。
3、下列情况不得申报:(1)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2)应用性研究成果;(3)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4)译著;(5)成果完成不足80%;(6)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必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7)存在知识产权争议;(8)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9)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1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或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的成果;(1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12)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13)距上次申请未立项不足一年的成果。
4、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目前设立的全部26个学科。从2012年开始,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纳入受理申报范围,由各单列学科规划办分别受理,我中心只受理其他23个学科的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方式
1、申报材料: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计算机填写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成果简介》一式7份。
(3)申报成果,由同行专家推荐申报的报送5套书稿(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2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书目);由出版社推荐申报的报送3套书稿。书稿和《成果简介》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简介、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2、报送时间:
(1)后期资助项目常年受理申报,即时通讯评审,全国社科规划办计划于6月、11月各集中会议评审一次。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4月1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科研处,逾期报来的转入下次评审。
联系电话:88561872
邮箱:kyc@ciir.edu.cn
科研处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