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报销2011年及以前院级项目经费和项目配套经费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1-09-21 浏览次数:
关于报销2011年及以前院级项目经费和项目配套经费的通知
 
各项目主持人:
 
      由于我院科研项目未报销经费较多,严重影响了我院科研经费的管理和报销工作,经研究决定,科研处将对2011年及以前院级项目经费和外来项目配套经费(尤其是2011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项目-青年项目)未报销经费进行督促检查。请各主持人务必于9月30日前报销相关费用。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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