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的补充通知
学院各部门:
2010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院级科研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申报已于2010年4月6日开始。请申报者注意《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院字(2009)33号]第十条的规定—“院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请新项目。项目主持人不得以一般成员身份参加其他院级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的一般成员,以参加两项为限。”请申报者按要求申报,并请各部门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认真把关。
特此通知
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科研处
201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