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07——2009年科研工作单元考核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2009年年终考核各项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使科研考核工作能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师科研考核参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办法》(院科字[2005]3号)执行。
2、参加本次科研工作单元考核的教师为2006年进校的教师(即2007——2009年工作满3年的教师)。
3、参加科研工作单元考核的教师按要求填写《2007——2009年度科研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表》及《教师科研工作考核测评表》,连同成果、项目及获奖的复印件交各系部审查,经系部主任审查签字后按学院规定的时间交科研处审查,确定科研工作考核分值及等次。
4、本次考核同时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请各位老师务必将所有信息录入科研管理系统,请各系部管理员及时进行审核,以免影响本次科研考核的进行。
另外有几项填表的具体说明如下:
1、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教师科研工作考核测评表》中的分数来确定自评分数,同时系部主任应严格审查。
2、在填写职称时,请按照3年内任职时间长的职称填写。
3、在填写论文的信息时,请务必注明第几作者。
4、在填写项目信息时,如果本人是项目主持人,请将项目参与者全部填写;如果本人不是项目主持人,请将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参与者填写清楚。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科研处
200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