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8-12-17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的要求,我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部门重视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及时传达相关精神和要求,按照学校的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继续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2019年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 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请广大申请人和依托单位予以关注。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一级申请代码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数理科学部

A04

物理学I

化学科学部

B01、B02、B03、B04、B05、B06、B07、 B08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生命科学部

C07

细胞生物学

地球科学部

D05

大气科学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E01、E06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信息科学部

F04、F05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管理科学部

G03

经济科学

医学科学部

H16

肿瘤学

  2.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研处申请开户

  3.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5.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9年5月6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三、我校申报时间节点及具体要求

1.申请人根据指南完成申报书写作阶段

时间安排:2018年 12月12日—2019年1月31日;

工作要求:申请人结合2019年度申报指南,完成申请书初稿,提交至所在部门。

2.各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提出修改意见阶段

时间安排: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28日。

工作要求:各部门组织校内外专家(专家必须是主持过国家级项目的教师)对申请书进行论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3.申请人修改完善阶段

时间安排:2019年3月1日—2018年3月13日。

工作要求:申请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书进行修改和完善。

4.科研处集中受理阶段

(1)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请于2019年3月13日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

(2)申请人于2019年3月15日将申报材料(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2份)以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提交科研处(办公楼316房间)。

四、其他

1.2019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申请书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3.《指南》于2018年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科研处联系方式:张  楠   88562976

                丁小团   88561726

 

 

                                                                                                                 科研处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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