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企研究】李珂、赵明霏: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 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
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骨干力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要“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2024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对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作出系统部署。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在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等国家发展战略中发挥“排头兵”“主力军”重要作用,同时也肩负着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的时代使命,通过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
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的内涵与标准
传统意义上,产业工人主要是指在工厂、矿山和工地等场所从事生产、制造、建筑等的劳动者。随着时代的发展,与产业结构的变迁和演进相适应,产业工人的内涵与外延也发生深刻变化。现代产业工人不仅包括在第二产业就业的工人,还包括在与生产制造紧密联系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就业的劳动者。产业技术工人更强调产业工人的岗位特征,主要是指在工业生产领域直接从事生产、制造、加工、维修等技术技能岗位,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快建设一支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强化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角度,对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提高各类人才素质,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提出明确要求。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目标任务,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的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具有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的思想政治素质。产业工人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坚定,坚守技能报国初心,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建设制造强国、发展新质生产力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是具有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工人通过勤学苦练、深入钻研,不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和数字工匠不断涌现,形成一支以技术工人为基础、技能人才为中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领军的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产业工人综合素质明显提升。
三是具有勇于创新、敢为人先的创新创造能力。适应当今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需要,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奋力攻关,在车间班组、创新工作室中攻坚克难,在劳动和技能竞赛中奋勇争先,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建设中展现新时代产业工人的创造力。
四是形成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数量结构。产业工人队伍整体规模不断壮大,规模、质量、结构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相适应,围绕传统产业、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形成一支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相匹配的新型产业工人队伍。
五是形成统筹协调、各尽其才的培养使用体系。破除制约产业工人成长发展的制度束缚,完善产业技术工人的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服务机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产业工人培养体系。
六是形成科学合理、可感可及的激励保障机制。健全物质与精神并重的激励机制,形成包括荣誉称号授予、一次性奖励、工匠津贴、技术晋级、收入增长、礼遇服务等的一体化奖励激励体系,产业工人成就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的重要意义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在实践中已经形成并展示出强劲推动力的生产力质变跃迁,提出新质生产力理论。这是对新发展理念的最新阐释,是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最新探索。新质生产力本质上是一种先进生产力质态,“新”是新质生产力的动力源泉,“质”是新质生产力的目标追求,与传统生产力相比,呈现要素新、科技新、业态新等新特点。
发展新质生产力对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都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新质生产力的创造者和使用者均为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没有人力资本的积累和跃升,没有一支与现代科技进步、现代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劳动者队伍,就无法形成新质生产力。产业工人是劳动者大军中的主体力量,全面提升产业工人综合素养对于促进劳动者素质与产业升级方向的匹配、实现劳动力供求动态平衡、提升企业竞争力发挥着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建设具有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迫切需要培养一支符合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的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
首先,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保障。劳动者素质提升和产业结构升级是相互促进、互为因果的关系。产业结构升级对劳动者素质提出更高要求,劳动者素质提升则可以推动企业生产技术和运营管理的革新,提升生产效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目前,我国的产品在国际产业分工价值链中,整体上仍处于利润水平的低位区间,许多企业生产的产品标准和质量不高,盈利空间小,创新能力弱,竞争力不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产业工人技能水平不高。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实现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跨越,迫切需要提高劳动者素质,特别是培养和塑造一支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涌现出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才能使我国的产品在整个国际产业分工价值链中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摆脱处于价值链末端的窘境。
其次,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力支撑。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劳动者是科技创新的主导力量。创新活动不仅源自从事研发活动的科学家和工程师,而且来自直接从事生产的“工匠”或“技师”,工作在生产、建设第一线的技术工人在促进企业非研发创新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在企业渐进型创新和工艺创新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我国的工业门类和产业覆盖率虽然在世界上名列前茅,但很多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关键零部件、关键技术仍然受制于人,在某些领域面临着产业链供应链受阻甚至断裂的威胁。为了补齐短板,攻克“卡脖子”技术问题,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既需要在关键技术上实现突破和创新,也需要提高产业工人技能水平。只有通过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全面提升产业工人的技能和素质水平,充分发挥其在技术应用、工艺创新、产品研制、设备调试等方面的中坚作用,才能使新技术、新装备得到更快更好应用与推广,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最后,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是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有生力量。国内大循环起于生产、终于消费,社会终端消费是最终动力。畅通大循环的关键是要进一步扩大国内市场的需求以消化产能。当前,我国有2亿多产业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主体,但是普遍存在着收入水平低,与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收入差距大的问题。只有通过不断提高产业工人的技术技能水平,切实有效提高收入与待遇水平,充分释放产业工人消费潜力,才能打破过去出口导向战略下“低工资—内需不足—出口依赖—低工资”的结构性陷阱,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生产、流通、消费、分配整个国民经济循环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为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塑造以中国制造、中国创造为主的国际生产体系提供支撑。
国有企业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的制度优势
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与改革始终同社会主义建设紧密相连、高度契合,既承担着经济责任,也承担着相应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为我国完整工业体系建立、科技进步、民生改善、国防建设等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在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的实践中逐步确立了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体现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国有企业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加大自主研发力度,不断提升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在高速铁路、载人航天工程、深海勘探、高新武器装备研制等方面实现重要突破。国有企业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不仅在产品研发、新技术应用这些“物”的层面走在前列,而且在“人”的层面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水平中也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在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积极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彰显了培养一流产业技术工人的独特制度优势。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最大特点就是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这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也是区别于西方现代企业制度的最本质特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了国有企业的发展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在改革与发展的进程中,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突出对产业工人的思想政治引领,通过对产业工人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产业工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吸引大批优秀产业工人加入党组织,推动产业工人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通过实行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让更多一线技术工人和技能人才能够参与到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中,劳动者主人翁的地位得到充分保障,有效激发了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了“中流砥柱”的重要作用。
第二,推动产业工人技能形成的所有制优势。西方技能形成理论认为,制造业企业在产业工人技能形成过程中会面临是进行内部培训(企业承担成本)还是在劳动力市场获得成熟的技术工人(从其他企业引进已经培训过的工人)的选择。由于企业在劳动力市场和产品市场都面临着竞争,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市场中的单个企业将会试图通过从其他企业中“挖人”来实现降低技能培训成本的目的。在产业工人技能形成的过程中,一旦所有企业都执行这种无技能培训战略,将使企业生产所依赖的技能储备不断减少,从而导致恶性循环,在整个社会中形成一种由企业集体行动困境导致的低技能均衡,这也是困扰私有企业部门技能形成方式选择的主要问题。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载体,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在企业内部消除了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对立关系,产业工人以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份与生产资料相结合。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通过学徒制培训、厂办技校和“八级工资制”等制度安排构建了国有企业内部完整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和待遇保障体系,不仅为国有企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产业工人,也为我国工业体系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技能人才支撑。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劳动用工制度经过市场化改革,但国有企业仍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在提升产业工人素质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通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推出形式多样的培训项目、推进产教融合和工匠基地建设等措施完善企业知识传授和技能传承过程。通过建立高技能人才发现培养推荐机制,构建符合企业内部需要的职业技能等级设置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畅通技术技能人才发展通道,为产业工人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积极探索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企业内部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彰显了国有企业培养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的所有制优势。
第三,传承与弘扬劳模精神与工匠精神的文化优势。在中国共产党百年的发展历程中,我们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高度重视劳模精神的传承与弘扬,将其作为影响与鼓舞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奋发拼搏的强大精神动力。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传承和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的企业文化。这种企业文化根植于广大劳动者中,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紧密相连,与中华民族踏实肯干、追求卓越的品质一脉相承,具有广泛号召力和先进示范性,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在国有企业中,通过宣传劳模工匠的精神品质和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地位及突出贡献,挖掘各种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优秀成果,推动劳模工匠精神弘扬、技艺传承。在企业中营造劳动光荣的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使国有企业在工匠与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形成了独特的文化优势,使劳模精神成为国有企业的本色,提升了产业工人的荣誉感、自豪感和归属感,涵养了劳动情怀与品格,突出了劳动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凸显了工匠与技能人才在企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使国有企业中涌现出一大批像巨晓林、高凤林、郝建秀、包起帆、许振超等一样的优秀劳动模范和大国工匠。
国有企业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的实践路径
国有企业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载体,在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产业工人技能形成的中国模式,形成有利于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与企业氛围,在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中彰显国企力量。
一是强化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凝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产业工人作为工人阶级的主体力量,始终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紧密相连,为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国有企业应进一步加强对产业工人的思想引领,通过理论宣讲、劳模宣讲、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方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充分发挥工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车间班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宣传和表彰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工匠与技能人才,在企业中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扩大工匠与技能人才在企业中的影响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企业文化氛围。引导广大产业工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工匠与技能人才的国家意识、社会意识、道德意识,展现新时代产业工人的爱国心、创造力,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
二是激发产业工人创新创造活力,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贡献力量。国有企业在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应通过持续开展劳动与技能竞赛、“四技五小两比”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为产业工人创新活动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作用,采取“揭榜挂帅”“技师+工程师”团队合作模式,引导和支持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参与重大技术革新、科技攻关项目。采取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等方式创新技能导向激励机制,将技术工人的创新活动纳入企业创新工作总体规划,从场地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设备设施、活动时间、奖励激励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把产业工人的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收入待遇提高与创新业绩挂钩,让更多的产业工人通过创新能够在经济上获得实惠、待遇上得到保障。加强产业工人知识产权保护,做好产业工人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专利奖等组织推荐工作,充分激发产业工人的创造活力和创新动力,推动产业工人创新融入企业研发链条、国家创新体系。
三是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不断拓展产业工人的成长发展空间。产业工人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主要是在企业的生产与实践过程中完成的,企业是产业工人的培养主体。国有企业应充分发挥其在工匠与技能人才培养上的制度优势,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度,通过校企合作,深度参与开发培训课程、制定培训标准、提供岗位实践等各个环节,推动培训内容与生产过程有效对接,让企业参与到工匠与技能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实现企业作为重要办学主体的回归。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积极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动企业内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国家职业资格相衔接,逐步形成以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主体、各主体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技能评价方式。结合企业现实需求,强化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培训内容,为产业工人提供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实操案例、模拟实训、工匠讲坛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利用好职工学校、技能实训基地、“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等资源,整合不同行业的工艺技术场景和职业教育培训资源,提高职工技能培训的便利度和可及性,通过让产业工人掌握一技之长,实现高质量就业。在促进产业工人成长发展方面,按照“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结构,进一步支持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设立工匠创新工作室等工作平台,为其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工艺流程改进、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和带徒传技提供条件。加强技能资历与技术资历、教育资历序列间的横向衔接,实现待遇对接,破除产业工人转换岗位、职位晋级、发展受限的诸多限制,打破产业工人发展的“天花板”。
四是完善产业工人的激励保障机制,让广大产业工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充分激发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目前,国有企业中一线技术工人的收入与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收入仍有较大差距,在激励机制上尚未真正建立向生产操作一线技能劳动者倾斜的收入分配机制。国有企业在生产力层面要成为先进科学技术和科技创新能力的“领头羊”,在生产关系层面也要坚持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确保劳动者的主体地位。通过完善向技术工人和技能人才倾斜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使技术工人和技能人才的工资达到与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相当的水平;全面改善工匠与技能人才待遇,确保技术工人在职工招录、岗位待遇、职务升迁等方面与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实行同等政策。建立按照技术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机制,采取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等方式创新技能导向激励机制,真正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五是在培养造就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大力宣传工匠与技能人才的精神品质和在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作用及突出贡献,深入传承尊重工匠、厚待工匠的优良传统。建立国有企业工匠选树培养制度,设立具有企业、产业特色的工匠称号,既要打造产业工人队伍的“高峰”,更要打造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的“高原”,培育多层次、大规模的工匠与技能人才队伍,让职工在工作生活中能够近距离感受工匠与技能人才风采,从而在企业中形成弘扬工匠精神、加强技艺传承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产业工人的荣誉感、自豪感和归属感。
(来源:《现代国企研究》202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