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3-05
预计到2020年,分享经济提供服务者人数有望超过1亿人,其中全职参与人员约2000万人。
网约工到底是不是平台的员工?他们与互联网平台或中间承包商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全国政协委员皮剑龙介绍,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均没有对劳动关系作出明确的定义。
在司法判例中,法院以“从属性”作为判断劳动关系的依据和法理逻辑,对劳务提供者和网络平台之间的纠纷,更多地判定二者为劳务关系,也有判定为劳动关系的,因此引发不少争议。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闻效仪认为,雇主通过各种管理制度来引导和迫使劳动者付出劳动力,并由此形成劳动关系,其实质是一种人身关系和管理关系。
共享经济下劳动者技能可以出售给多个雇主,但依然还是一种人身关系和管理关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主席丁小岗在调研中发现,有些企业明确对劳务提供者实施了用工管理或规范,却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来规避标准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
丁小岗委员还发现,劳动保护制度缺失,使劳动者被迫承担企业经营风险与自身社会保障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研究室主任吕国泉认为,无论通过什么方式提供服务,只要劳动者提供劳动没有变,其就业的稳定性和质量就应得到有效保障。
节选自《工人日报》2018年3月4日第002版作者:陈小燕 彭文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