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篇题为《闪送员起诉确认劳动关系获支持》的文章引起了小蒙的关注,闪送员李先生称其在从事闪送业务时发生交通事故,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将“闪送”平台经营者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自2016年5月29日起存在劳动关系。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表示,该案系“互联网+”用工模式下,快递员与互联网平台间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纠纷,值得关注。
目前我国“网约工”数量约为7000万人。到2020年,人数预计将超1亿人,其中全职参与人员约2000万人。
对于这些劳动者而言,和网上平台之间究竟有没有劳动关系,是否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待遇,发生劳动纠纷和工伤等如何维权?
网约工与平台有没有劳动关系
案例
厨师张某经面试入职一家经营“好厨师”APP的信息技术公司,双方约定底薪加提成、工资发放周期等。但在公司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中,却明确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辛苦工作却找不到东家,张某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公司对张某进行考勤、培训、指派、调度、奖惩等,除厨师工作外还要求其进行宣传工作,按月发放较为固定的报酬;该信息技术公司经营厨师类业务平台,张某主要提供厨师技能,双方具有较强的从属关系。最终法院判决张某与该信息技术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分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竞争逐渐激烈,平台运营模式更加多样化,用工关系的形式也五花八门。如个别提供互联网+社区便利类的平台,其平台的运营公司与劳动者不签订任何合同,但是劳动者的工资由平台经营公司按月转账支付,并由运营公司管理。有的平台仅要求从业者提交材料进行验证并注册,如闪送平台,后期通过抢单的形式提供服务。
不论何种形式,从业者与平台运营公司之间如实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可以要求相应的权益保障。
面对处罚只能被动接受
案例
北京的网约车司机何师傅两个月前刚在某平台注册账号,“蜜月期”还未过,账号就被关停了,关停的原因是有乘客投诉他“拾到贵重财物不予归还”。何师傅觉得自己很冤枉。乘客来电希望他能将钱包送至某处,因为两地相距30多公里,车程将近一个半小时,他便与乘客商定了油费,并最终物归原主。但后来的事情则是,平台只因为乘客的一面之词投诉,就将何师傅的账号关停,何师傅根本没有解释的机会,也没有得到处理结果,3天后账号虽然解封了,但这3天的损失却“无处说理”。
分析
小蒙了解到,消费者的投诉往往会让网约工处于被动状态,“以罚代管”是网约平台的常用管理办法,在处罚的同时,有的公司也会设立奖励机制以调动网约工的积极性,但是这些奖励门槛完全掌握在平台的手里。还有些网约平台不会同时向双方了解情况,网约工经常“莫名其妙”被处罚,并无申诉机会。
漏洞百出的保险
案例
外卖骑手宋先生,有时候会发现自己要面临一个艰难的选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避险,是优先让自己躲开,还是让车躲开。“因为人有保险,车没有,车撞坏了没人赔。”作为兼职骑手,每次接单都会有一份意外保险,但是“只保人不保车”,维修费自理,平台不管。当然,这个意外保险赔偿额也是有限度的,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骑手垫付的情况并不鲜见。
分析
网络平台是否应按照国家规定为网约工缴纳法定“五险一金”,全职和兼职“网约工”待遇是否一致,这些都需要尽快予以立法明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沈剑峰就表示:“如果企业对网约工有较强管理色彩、严格制度要求的用工形态,这种情况下,则可以认定网约工和企业间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属于劳动关系,那么企业应该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小蒙采访中发现,对于大部分网约工而言,企业从未为他们缴纳“五险一金”,形同“隐形”,一旦发生意外,缺乏保障机制。
从没仔细看过合同
案例
自从离开工厂当了网约车司机,何师傅从未交过养老保险,社保缴纳情况也不清楚,“没有保障,与公司签的合同中完全没有涉及这些。节假日也没有加班工资,生活就靠自己一单单跑出来。”如果有一天跑不动了怎么办,何师傅不知道答案在哪里。
分析
在遇到劳动争议时,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是一项极为重要的证据,但小蒙发现,大部分网约工与平台签合同时,从未仔细阅读相关条款,更没有向平台咨询有关工时限制、加班费、解除合同限制、经济补偿等事宜。更有网约工是在APP上签订合同的,按照引导一直点击下一步,从没仔细看过合同,也不可能提出自己的要求,直到受伤才了解如何报销保险。
2018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发布《互联网平台用工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数据显示,2015年至今年一季度,朝阳法院共受理互联网平台用工劳动争议案件188件,其中大部分案件的主要问题是从业者与平台双方对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存在争议。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沈剑峰建议:“网约工签订合同时,首先应明确合同类型和用工方式,尽可能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这样就可以得到更多法律保护。其次,如果签的不是劳动合同,则一方面应能通过较为明确的书面合同条款,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因约定不明而引发的纠纷和权利受到侵害,另一方面应注意合同条款中报酬条款,比如报酬支付的数量、时间、方式等;以及工作时间条款,意外伤害条款,责任条款等。”
转载自:工人日报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