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程序
作者: 更新时间:2013-04-18 [浏览次数]
办理退休程序
一、干部人事处根据国家退休政策,按学校批准的名单办理有关教职工退休手续。
二、干部人事处通知需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所属部门及其本人。
三、接到退休通知的教职工携带所需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干部人事处办理退休有关手续。
四、退休人员持干部人事处出具的转单到各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干部人事处将退休人员通知单送达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六、退休教职工在职期间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退休后将全额退还,由财务处具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