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机构介绍» 职能简介

干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办)部门职责

作者:   更新时间:2013-04-15

 
一、干部人事处部门职责
干部人事处是负责学院干部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院的发展和实际需要,提出全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职责及人员配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⑵制定学院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⑶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组织全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和全员岗位聘任工作及聘后管理工作。
⑷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处、科级干部的考核、考察及职务任免管理工作。
⑸拟定学院年度人员调配计划,办理人员调动的相关手续。
⑹根据国家工资政策和学院教代会通过的分配方案,负责办理教职工的定职、定级、晋级、工资调整及教职工岗位津贴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发放及调整工作。
⑺在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⑻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青年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加强学科梯队建设及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⑼制定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规划和年度进修培训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落实。
⑽依照国家社会保险方面的有关政策,做好全院教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及人员增减工作;在学院党委会的领导下,做好劳动用工人员的编制核定和工资核发等工作。
⑾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退职手续,负责办理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伤、残、死亡抚恤工作。
⑿负责全院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查阅、转递工作。
⒀负责工人技术等级管理和学院集体户口管理工作。
⒁负责学院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工资变动、师资与培训等文书档案的立卷与归档工作。
⒂负责学院干部、人事、工资等方面的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学院干部人事信息的计算机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学院教职工名册更换与调整工作。
⒃负责教职工的政审、外调,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和政策落实工作。
⒄完成上级部门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纪检监察办公室部门职责
    
纪检监察办公室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负责监督全院行政纪律执行情况的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⑴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监察学院贯彻国家政策、法规和院纪院规的情况,为学院的稳定和发展服务。

⑵协助院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制度建设,检查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情况。
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处理违反党章、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的组织或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对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做好立案、调查和处理工作。
⑷维护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受理对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⑸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送有关材料。
⑹做好学院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⑺做好学院基建、设备、物资、维修招投标的监察工作。
⑻完成上级部门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