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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涿州校区工作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3-04-18   [浏览次数]

 
 
关于调整涿州校区工作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议,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对涿州校区工作人员补贴标准做出调整,具体如下:
1.将涿州校区驻勤人员出勤补贴标准由目前的50元/天调整为80元/天;每晚驻勤补贴标准由15元/天调整为20元/天,驻勤人员在北京校本部工作期间,不享受涿州校区的出勤和驻勤补贴。
2.教师到涿州校区任课的出勤补贴标准为50元/天,增加课时补贴,标准为30元/课时。
3.涿州校区工作人员周六、日、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的值班,以涿州校区综合办公室排出的值班表为准,值班费按《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职工加班管理暂行办法》(院干字[2012]16号)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计发涿州校区驻勤补贴。
4.涿州校区工作人员每月享受的手机补贴标准不变,继续执行原有规定。
5.考勤是计发各项补贴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涿州校区人员驻勤及日常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如实填报考勤表,并于每月10日前报送干部人事处。
本规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