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纪检监察» 通知公告»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防“四风”问题的通知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防“四风”问题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5-09-22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各部门:
    中秋、国庆两节临近,中直纪工委下发了《关于中直机关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四风”反弹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把节点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全总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专门召开会议,对全总机关和直属单位廉洁过节做出部署,提出了要求。

    为贯彻中直纪工委和全总机关纪委通知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出现“四风”问题,根据学院党委要求,现对廉洁过节提如下要求:
    一、紧盯中秋国庆节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中秋国庆是访亲会友重要传统节日,也是防止发生不正之风的重要节点。各党支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开会动员、短信、微信等方式早介入、早提醒,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重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纪律要求。对于中秋国庆期间的禁止事项,中央纪委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严禁违规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收受礼金、礼品和各种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劵、支付凭证、消费劵和贵重物品,特别是严禁收受学生礼品、礼金;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各单位要在抓好教育的基础上,搞好自查自纠,对违纪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学校纪委将按照上级要求,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纠正“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人员和部门。
    为加强对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工作,学校纪委将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学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进行监督举报。
    学院纪委举报电话:88561810;
    举报信箱jijian@ciir.edu.cn。
    三、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严肃责任追究。防“四风”反弹和各类“节日病”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方面工作,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学校各党支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意识,抓早抓小、抓细抓常,抓具体、盯节点,把作风纪律落实到位。各单位负责同志要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通过正面典型激励、反面人物警醒,以“严”的要求和“实”的态度,抓好落实,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使大家心中有责、心中有纪、心中有戒。各主要负责人要示范带头管好自己,敢抓敢管带好班子、严格要求管好队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中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