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青年英才计划”的老师:
“青年英才计划”2014年度的项目经费已经下拨到学院财务,2014年度的项目经费须在2014年1月1日后到2015年4月底前使用完成(到财务报销发票的开票时间必须在此时间范围内),请各位老师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
项目经费的使用原则上须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表的内容使用,支出范围和额度须按照《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的要求制定。
请各位老师将2014年度项目预算表和设备购置表(不能购置通用类设备)的纸质版(本人签名)在4月25日下班前报给我处,电子版发至ciir_rsc@163.com。
经费报销时须有干部人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方可报销。经与财务处沟通,2014年度项目经费的报销自2014年5月4日开始。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