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4]17号)要求,2014年,国家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遴选支持400名青年拔尖人才,其申报条件如下:
(一)拥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国内工作一年以上的青年人才;
(二)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三)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四)截至2012年1月1日,年龄不满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五)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得申报。
请每个教学部门各推荐1位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将人员名单及自荐材料(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于4月18日下班前交至干部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其他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