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组通字[2013]15号《关于开展第14批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将组织开展参加第14批博士服务团的报名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范围
(一)本批选派对象重点为生物技术、新材料、金融、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农业科技、教育、政法、医药卫生、宣传文化和企业经营管理、规划设计、旅游管理等方面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接收单位为西部12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江西省、海南省部分地区及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二、人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作风扎实,有奉献精神。
(二)获得博士学位,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对西部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赴高海拔地区的,应具有较强的身体素质和适应能力。
三、成员管理
(一)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时间原则上为1年。
(二)服务锻炼期间,博士服务团成员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在原单位的职位予以保留,其行政职务安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
(三)服务锻炼期间,博士服务团成员的日常管理由接收单位负责。
四、报名程序
有报名意向的人员,请于6月8日(周六)下午下班前,将由部门领导签名盖章后的个人申请提交至干部人事处。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后,确定选派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