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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职工200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17 发布者:

 
关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职工200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学院党委决定从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1月12日,对全院教职工进行2008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2008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学院考核办法和组织机构体系进行。考核工作的方法和程序按照《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行。考核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
 
    时间为12月18日——12月25日
 
    1.学院党委召开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布署考核工作。
    2.各部门单位按照《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成立部门考核领导小组,制定部门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确定一名部门联络员,并于12月25日前将考核领导小组名单及部门联络员名单报送学院干部人事处。
    3.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工作动员,组织学习《考核暂行办法》。
    4.教职工准备述职报告(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述职(总结)与考核阶段
 
    时间为12月26日——1月5日
 
    1.个人述职(总结)
    处级干部在本考核单位或联合考核单位全体教职工范围内述职。其他人员在本部门范围内述职或总结。
    2.考核评分、民主测评及确定考核等次
处级干部在述职所在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院分管领导参加所分管部门处级干部的个人述职,同时院领导成员对处级干部进行测评。各部门处级干部、科级及以下干部的民主测评、考核评分结果由考核工作联络员收回,交学院考核办公室进行统计。
 
    (三)审核、总结阶段
 
    时间为2009年1月6日——1月9日
 
    1.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处级干部考核等次。
    2.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听取考核办公室关于教职工考核汇总情况的汇报,审查考核结果。
    3.考核办公室将考核结果通知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由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通知被考核人。
    4.各部门进行考核工作总结。
    5.处理有关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提出的复核申请。
    6.考核材料归档。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组织、指导、结果审核等工作。
 
      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颜  辉
      副组长:李德齐
      成  员:吴卫平  张晓波  沈琴琴  杨汉平  李华东
                  刘丽红  张援朝
 
      院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联络员,负责了解、督促、检查各考核单位考核工作进展情况。联络员、联络单位的分工如下:
 
吴群英  工会学系、劳动关系系
赵巧萍  图书馆、高职学院和培训中心
张乃佳  资产规划处、后勤管理处
戴筱筱  经济管理系、财务处、党群系统(党委组宣部、干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院工会)
马  亚  公共管理系、教务处
闫长珍  法学系、党政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及保卫处
申  健  安全工程系、文化传播系
杨柳棽  基础部、外语教学部
孙雁霓  电教中心及《中国工人》杂志社
朱  洵  学报、科研处、干部培训部
 
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干部人事处,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考核工作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要进行考核工作动员,组织学习《考核暂行办法》,认真按照考核内容、标准及程序进行考核。
2.抓紧时间,保证质量。年度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在考核期间特别是在述职与考核阶段,各部门要合理做好工作安排,保质保量抓好年度考核工作。
3.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年度考核关系到学院建设和教职工切身利益,各部门要自始至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全体教职工出以公心,正确对待自己,客观评价别人,积极配合各级组织作好年度考核工作。
4.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在年度考核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要求自己,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作好述职述廉,既要肯定成绩,也要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切实搞好年度考核工作。
 
 
附: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