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大为同志任职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6-06-03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
经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中组部对拟提拔人选个人事项审查、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任职公示等程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王大为同志聘任为资产管理处基建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学校对王大为同志实行任职试用,试用期自2016年5月20日至2017年5月19日。试用期间享受新任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聘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中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