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国家会计学院多功能厅举行。我校副校长刘玉方出席会议,体育教学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学校荣获首都高校2015-2017年度“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优秀学校”称号和2017年度首都高校阳光体育联赛“朝阳杯优秀校”称号,刘玉方副校长获得“优秀校长”称号。
近年来,在学校党委的关心和指导下,学校体育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体育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体育教学科研、课外体育活动、各级运动竞赛等方面成绩显著。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于2014年6月11日印发。《基本标准》包括体育工作规划与发展、体育课程设置与实施、课外体育活动与竞赛、学生体质监测与评价、基础能力建设与保障5部分,是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评估、检查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体育教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