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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程设置及管理

       大学体育课程的组织实施是高等学校教育的重要环节,它是培养和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不可缺少的手段和内容。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它已经成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指导下,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体育教学部在教育和教学的各个环节中积极贯彻和落实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精神,全面贯彻和推进素质教育。学院共开设了包括足球、篮球、武术等在内的15门课程,并保证每堂课都有提高学生心肺功能的锻炼内容,将50m(立定跳远)、1000m/800m作为每学期的必考内容,并且分数不少于30%;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纳入体育课成绩以此督促学生加强身体素质锻炼。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开拓思路和努力进取,正在逐步向具有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特色的大学体育课程体系发展。

 

(一)体育课程的设置

1、课程类型

       树立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力求按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运动技能形成的规律和学生体力体能技能的现实情况,夯实基础循序渐进地推进教学,并逐步分化针对不同层次和需求进行个性化课程设置。

(1)体育课程主要分为基础体育课、专项体育课、选项体育课、体育选修课、保健体育课和兴趣体育课(体育俱乐部)。新生入学后按自然班进行人数适当调整后以男、女生分班教学为主体形式,原则上每个教学班为三十人,部分选项课、选修课项目可以安排男女混班上课。

(2)大学一年级的两个学期开设必修基础体育课,目的是使学生在身体、心理、技能、体能和适应能力方面打下基础,使学生与教师、教材以及外部条件相互适应。

(3)大学二年级的体育课程主要是选项课,一个学期开设不少于十个项目的课程,并且上下学期可以选择不同的项目上课。基本可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4)大学三年级开设选修课。开设十个项目以上的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时间、选项目。主要目的是增加大三学生体育锻炼的时间,保证身体素质水平和健康水平。

(5)开设保健体育课,针对病残以及心理疾患和特殊情况的学生;为了保持体育锻炼的效果,针对四个年级的学生,成立体育俱乐部,每个俱乐部派一位有专长的体育教师负责指导,使学生能够在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方面加以延伸。

(6)加强校本课程建设。围绕学校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情况开发适合本校的体育教学校本教材,并围绕教材开设相应课程。

2、课程结构

(1)体育课为必修课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4个学期共计128学时的体育课程,学分为4学分,达到体育课程的基本要求是其毕业、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其中第一、第二学期主要是以体能素质类项目和三大球、武术为主的基础课,第三、四学期以健身、娱乐、休闲类项目为主选项课。我院也专门为大三和大四学生开设了体育选修课,以保证学生继续学习,持续锻炼。

(2)体育基础理论课程重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运动实践教学中渗透相关理论知识,运用多媒体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理论课占总学时数的10%,扩大知识面,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理论课考试采用网上答题开卷考试,以指定教材为参考资料,考试内容涵盖所有体育健身理论知识以及实践课项目理论知识。

(3)体育专项理论教学每学期各选项课中所选专项理论的教学,由各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一般集中教学不超过4学时/学期,在每学期末进行理论考试。

(4)体育保健课程对少数病、弱和身体残障的学生,开设体育保健项目,并配合医务部门进行体育医疗。待他们体质状况有所改善,可安排参加其它相应选项课的学习。

(5)为使课堂教学与课外、校外的体育有机结合,学校与社会紧密联系。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也属于体育课程;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6)为参加高校各级各类的比赛,每学期有比赛任务的运动队安排专项运动课,每学期为30课时,专项运动训练课属于体育课范畴。

 

(二)课程管理

1、体育课程管理规定

对体育课程管理的规定与要求,在教学大纲中有详细的说明。一、二年级开设的体育必修课程,每学期缺课累计达三分之一者,该学期体育课成绩记为零分,必须重修;因病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应向所在系教学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到学校教务处办理缓修手续,获准后由教务处通知体育教学部。体育课是按年级和学期开设的必修课程,原则上不能跨年级、跨学期上课。已办理缓修手续者,可在以后相应学期到所在系教学主管部门办理补修手续,并在毕业前修满体育学分。体育课不能免修。因身体情况(主要是心、肺、肝、肾等慢性疾病)不宜参加正常体育活动者,经校医院保健科审核证明(包括期限),由体育教学部确认,同意后方可选修保健课。根据《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要求正式把课外体育锻炼(课外辅助)、代表队运动训练、体育竞赛和校外(社会、野外、竞赛)活动纳入体育课程体系,丰富体育课程内容,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

2、课程成绩考核与评定

体育课成绩评定以学期计算;缺课(包括病事假在内)超过学校规定时数1/3者,均不予评定当年学期体育课成绩;体育课程考核的具体类型和方式为:学生的出勤率占15%;体育理论10%;体能占30%;运动技术技能占45%。期末总评不及格者,需要进行补考,补考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内容和标准由任课教师确定,由体育教学部审核报给各院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