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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得首都高等学校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优秀学校、 体育工作优秀校长、2021年度首都高等学校阳光体育联赛“朝阳杯”优胜学校三项大奖

我校获得首都高等学校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优秀学校、

体育工作优秀校长2021年度首都高等学校阳光体育联赛朝阳优胜学校三项大奖


8月23至24日,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六届三次理事(扩大)会议在北京顺义乔波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北京市77所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参加会议。本次会议总结了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2021年整体工作和贯彻实施《普通高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评估工作,表彰了2018至2021年贯彻实施《普通高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优秀学校、体育工作优秀校长、首都高等学校2021年度阳光体育联赛“阳光杯”和“朝阳杯”获奖学校。

我校在2021年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举办的各项赛事活动中表现活跃,取得成绩优异,得到一致认可,喜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颁发的2018-2021年度首都高等学校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优秀学校、2021年度首都高等学校阳光体育联赛“朝阳杯”优胜学校(乙组),刘玉方副校长获得体育工作“优秀校长”称号。

理事(扩大)会议是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一年一度的大会,是对前一年工作评估总结、交流研讨,对下一年工作部署的重要会议,本次会议参会人员有教育部体卫艺司体卫处处长陈蓓蓓,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副主席申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体卫处副处长张志华,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席郝光安、秘书长张威和所有在京相关领导,以及来自首都70余所高校体育部主任和书记。大会由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秘书长张威主持。我校体育教学部主任何伟、副主任盖清华参加会议。

首都高校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检查评估工作每四年进行一次,是对首都高校体育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落实《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提升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整体水平,北京市教委对首都高校开展了《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检查评估,本次评估时段为2018-2021年。我校积极迎评,体育教学部认真梳理我校体育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绩,总结工作经验,挖掘工作亮点,以良好面貌迎接评估检查,形成2万余字的自评报告和其它相关材料。经过半年多的自评自查、集中复评、答辩复审三个阶段,我校体育工作得到市教委、大体协的充分肯定,荣获2018-2021年度首都高校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优秀学校”,刘玉方副校长获得体育工作“优秀校长”称号。我校已连续五次获得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优秀学校”称号。

首都高等学校阳光体育联赛“朝阳杯”是北京市教委为促进首都高校学校体育工作,委托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开展的师生体育竞赛及活动。“朝阳杯”体育联赛,主要包括毽球、跳绳、体育舞蹈、啦啦操、瑜伽、教学基本功比赛、科学论文报告会等群众性非奥运竞赛项目近30个,90余所高校按在校生规模分为甲、乙两组,根据参与和获奖情况进行积分排名,每组积分前8的学校获得“朝阳杯”。我校已连续八年获得“朝阳杯”。

近年来,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学校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校体育教育教学工作始终秉承“健康第一,终身体育”的教育理念,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构出以体育课堂教学为中心,以课外体育锻炼、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为拓展和延伸,课程思政贯穿全过程的“课内外一体化”体育教学模式。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在疫情期间,克服困难,坚持“线上教线下练”、“比赛不停训练不停”,实现了疫情防控和体育教学训练“两不误、两促进”。此次获得荣誉是对我校近年来体育教育教学工作的肯定与褒奖,体育教学部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坚持体育育人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助推我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