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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因公赴台交流所需材料及审批流程 

 

申请因公赴台交流所需材料及审批流程 

一、前期准备
  
根据全总台湾事务办公室对赴台交流审批流程的要求,申请人需提前2—3个月提交以下材料:

1. 邀请方背景介绍(原件及电子版)

2. 邀请函(原件、复印件)

3. 受邀情况说明,出访目的、意义、必要性说明(纸质版和电子版)

4. 日程安排(纸质版和电子版)

5. 邀请方出具的承诺函(原件、复印件)

6. 代表团成员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

7. 受邀人个人简历(纸质版和电子版,模板见附件1)

8. 如参加学术研讨会,另附研讨会背景介绍(纸质版和电子版)

9. 拟发表学术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

10.全总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11.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

二、具体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按要求提交上述申请资料至学院外事办(办公楼228);申请人请台方出具《入台许可证》备用。

第二步,外事办将申请资料及请示按照规定经学校审批后提交全总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批;

第三步,全总台湾事务办公室上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批;

第四步,如获批,申请人持相关材料至北京市出入境管理大厅办理《大陆地区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只能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办理,咨询电话:84020101)

第五步,全总台办的行前教育和纪律要求。

第六步,申请人及时确定在外期间的住宿、交通事宜。

特别提示:

1.请提前购买在外访问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备不时之需;

2.为确保顺利成行,出访个人和团组,须提前3小时到达机场办理各项出国(境)手续。


  三、返程后要求
  
赴台交流结束后第二天交还《赴台通行证》、两周内提交《赴台交流报告(模板见附件4)》,并举办一定范围内的报告会,遇节假日自动顺延。报告的具体要求:
1、报告结构:介绍邀请方(主办方)的背景情况、交流活动的进行情况(主题、规模、与会者大致情况、时间、活动安排、方式,本人的发言和交流情况等)、对此次参会的感受、体会,对此类交流活动的建议。
2、篇幅:1500字左右。
3、电子版发至inter@culr.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