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资助政策,我校拟开展2019-2020学年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文件依据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三、申请流程
1、基本资料的收集和贷款资格的审定(2019年9月25日至10月8日)
由各学院组织各班的生活委员核验申请资格,并收集基本申请资料。
基本申请材料包括:
(1)父母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学生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学生本人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明复印件;
(4)学生证的复印件(相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大一学生无需提供);
(5)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表(学生填写,银行标准格式,见附件1);
(6)本人手写版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申请书,同时必须说明经济困难的情况并承诺按期还款,写好本人联系方式(见附件2);
(7)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8)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附表(见附件3);
(9)本人签字承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表上家庭收入必须符合国家低保及低收入标准)。
(10)父母和本人的被执行人和失信人员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分别登录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和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结果)
(以上文件如为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不是同一类别的文件不要混印在一张纸上)
2、申请人名单公示、学生处审核(10月9日—10月15日)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提供的名单,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五天后,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学生处审核无误后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并按要求编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一份以电子文档交与银行,一份以书面文档加盖学生处公章与申请所有资料一并送交经办银行。
3、银行面签与诚信教育(10月15日—18日)
学生处根据银行反馈名单,组织学生集中进行面签。面签时由学生处和银行组织申请人填写《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助学贷款合同》,并做诚信教育。
4、原成功申请贷款的同学,将在10月下旬与新申请的同学一起参加银行面签和诚信教育。届时将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助学贷款的组织申请和资格审核工作,辅导员、班主任要对本学院的贷款申请人的情况做详细了解,严格把关,上好助学贷款诚信教育第一课。
2、各学院在收集基本材料时,要将每位贷款申请人的材料按照先后次序整理好(即基本申请材料(1)-(10)),按时交给学生处。
附:1、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表
2、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手写模板)
3、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附表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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