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工作职责介绍
作者: 更新时间:2013-04-21
学生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坚持“以学生为本、以育人为先”的工作理念,按照学院统一布署,协同学院其他部门,共同做好两校区学生指导与服务工作;
2、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学院有关文件,建立并完善学生处规章、制度;
3、负责两校区学生日常事务性工作,及时有效地为学生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服务;
4、负责校外机构及家长的来访和接待工作,树立学校良好形象,妥善解决各类问题;
5、负责学生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毕业生档案归档、转寄工作,建立并维护毕业生档案查询系统;
6、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资助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各类奖学、助学项目的管理、评审、发放;
2、负责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的资格审核、发放、贷后管理和诚信教育等;
3、负责新生入学资助宣传教育和绿色通道工作;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助信息和数据的维护;
5、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的开辟和管理工作;
6、指导勤工助学协会开展丰富多彩的自强励志教育活动;
7、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学生实践项目活动;
8、完成本单位领导和上级单位布置的其他工作等。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2、面向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3、负责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体系建设;
4、负责全院大学生的心理测评和专项心理测试;
5、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活动;
6、负责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心理中心网站的管理和维护。
武装部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兵役法》、《国防法》、《国防教育法》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
2、根据《普通高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规定要求,负责制订新生军事训练的实施方案。做好军训经费的预算、申报、使用和管理工作。制订进行军事训练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完成军事训练的考核和总结。
3、认真贯彻《兵役法》的规定,做好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伍复学、代偿学费、推荐升学等工作。
4、负责我院学生军事理论课程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军事教学方面的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对军事理论课教师的培训和指导。
5、负责战时动员、支前、参军参战工作,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6、完成学院党委、行政和上级军事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制定的就业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细则,制订我院毕业生就业方案;
2.组织开展全校的毕业生就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做好就业指导课程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在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切实做好“四化”的落实。
3.积极向用人单位宣传介绍学校情况,负责收集和整理全国范围内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建立和维护学校就业网站,并通过校园网络等及时发布就业信息;
4.开展毕业生择业就业指导咨询与服务,建立用人单位信息资料库,开展职业倾向测试、个人能力测试等服务;
5.负责审查在校内进行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格,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6.规范毕业生推荐工作,管理毕业生就业协议,督促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履行就业协议,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7.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进行毕业生跟踪调查;
8.通过对所收集就业信息的分析,为学院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培养模式提供参考意见;
9.组织开展毕业生教育活动和毕业生离校派遣工作;
10.协调、指导、检查各系(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公布各系(院)的专业、就业情况。
11.指导学院学生就业社团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