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奖学金评定、资料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目前各院(系)的综合素质测评基本完成,为规范奖学金评审程序,尽快落实各种奖励,确保奖金评审、发放准确无误,并做好奖励文件归档工作,现请各院(系)按照以下要求上报数据:

  一、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

  各院(系)应严格执行各奖项名额分配,一般不得自行调整或增加。各院(系)在评审确定奖学金名单后,要及时整理收集获得者的个人材料(具体见附件),尤其是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先进事迹。按照评审规定,今年召开的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将会对国奖候选人进行逐一评审。请各院(系)在10月10日前把收集完成的国奖候选人资料(个人简介、照片、事迹材料、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国奖审批表)电子版发送到xgb@ciir.edu.cn。

  二、各奖项汇总表(电子版)

  各奖项应按照以下格式汇总2017年度评优结果:

  1、国家奖学金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汇总表;

  3、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4、中华全国总工会奖学金汇总表;

  5、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另交);

  6、学院奖学金汇总表;

  7、德育标兵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优胜奖、创新先锋奖汇总表;

  8、学院三好学生汇总表;

  9、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10、学院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各院(系)应使用学院邮箱报送,并自行留存以备查阅,不得由学生干部使用私人邮箱代办,电子邮件内容应报请所在院(系)主管领导审阅,务必确保学生姓名、银行卡号等关键信息无误。报送时间截止到10月22日。

  三、各奖项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中华全国总工会奖学金申请表;

  4、学院奖学金申请表;

  5、德育标兵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优胜奖、创新先锋奖登记表;

  6、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

  7、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8、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各院(系)组织获奖学生认真填写以上登记表,涉及到获奖理由或院(系)意见时应尽可能详细、准确、如实描述,尽量避免只写“同意”,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登记表填写完毕后,由各院(系)收集整理于10月29日后统一到学生处审验盖章。学生处办公室盖章处理后交回所属院(系),以备存档。

  

  附件:选报2016-2017学年度各类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说明

  

  

  学生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