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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与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研讨会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闻网

我校举办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与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研讨会

7月19日下午,由我校主办、浙江省绍兴市总工会协办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与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研讨会在浙江省诸暨市举行。我校校长、党委副书记傅德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王志强,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李进东,浙江省总工会副主席黄通荣,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叶静漪,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我校姜颖教授出席会议。来自浙江、江苏、福建、湖北、上海工会系统以及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苏州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审计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高校的60多名实务界、理论界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傅德印在致辞中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科学的行动指南,本次会议不仅是一次学术交流的盛会,更是一次推动工会实践创新的重要契机。他呼吁与会学者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畅所欲言、深入研讨,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智慧,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工会领域深入发展,为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理论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王志强在致辞中强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是中国特色劳动关系制度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全国总工会密切协作,研判劳动争议处理形势、制定发布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合作成果显著。期待本次研讨会在学理化提升创新案例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李进东在致辞中指出,工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突出和用好贴近职工的特点,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让职工成为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需要强调多元参与、协同治理,工会要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代表组织等沟通协作,构建信息共享、资源整合、联动处置机制,形成化解矛盾服务职工工作的强大合力。“枫桥经验”需要传承,工会工作也必须与时俱进,创新案例的培养选树,不仅要关注解决具体问题,更要致力于提供新的工作思路、新的工作模式。  

黄通荣在致辞中介绍了浙江省“枫桥经验”工会实践情况,包括工会建立与各级人社、司法、法院、检察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深化合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共同建立完善劳动关系矛盾风险预防预警机制,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打造一体化一站式的劳动争议多元解纷体系,促进劳动纠纷全链条的闭环处理,将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融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

本次会议采取全国工会重点工作代表性创新案例分享、学理化点评、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创新案例分享环节,上海市总工会劳动关系部部长曹宏亮以《聚焦“三个坚持” 强化分类施策 全面提升平台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为题,江苏省镇江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冯小龙以《创新建立“监督预核查”机制  放大“一函两书”监督实效》为题,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总工会副主席王恺悦以《密织法网 精准施策 镇海区总工会构建“工会+检察”劳动法律监督新生态》为题,围绕“‘一函两书’与劳动争议预防”的单元主题进行创新案例经验介绍;福建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林玲以《打造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 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福建工会实践》为题,湖北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法律工作部副部长顾梦昳以《湖北“工会+”多元联动解纷 合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题,浙江省诸暨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周卓平以《完善“工会+”立体化服务模式 绘就工会参与基层治理新“枫”景》为题,围绕“‘多元化解’与劳动争议处理”进行了创新案例经验介绍。在学理化评议环节,与会专家学者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对工会工作创新案例进行了深入的学理化点评与建议,并就创新案例涉及的法律规范、制度构造、实践效果等,与创新案例汇报人进行了充分的交流研讨。

本次研讨会是我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重要讲话精神系列研讨活动的第九场,也是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学理化研究系列学术活动的第二场。此次研讨会的成功举行,搭建了工会实务部门与理论界交流研讨的桥梁,有助于不断推进工会创新案例学理化研究工作,吸引其他政府部门和学界更广泛地关注工会创新案例和创新实践,有利于汇聚更多学术智慧,共同促进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