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基本劳动标准立法暨《基本劳动标准法(专家建议稿)》研讨会”
5月27日,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学分会与我校联合主办的“基本劳动标准立法暨《基本劳动标准法(专家建议稿)》研讨会”在北京校区致远楼八层报告厅举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社会法学会会长张鸣起,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许山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李新旺,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室副主任施春风,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王君伟,我校党委书记刘向兵,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林嘉,北京大学教授叶静漪等学会领导、专家出席会议。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中央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近20所高校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律协等100余名专家学者参与研讨。
开幕式环节,张鸣起会长指出,《基本劳动标准法》在劳动法的体系中具有强制性、底线性和基础性作用,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研究主体之间的合作交流,推动基本劳动标准法理论研究和立法。许山松书记指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迅猛发展对推动《基本劳动标准法》提出新要求,全总将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加大源头参与力度,积极推动和参与《基本劳动标准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施春风副主任指出,要共同重视社会法学科建设,深入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将社会法法治建设、法治研究服务于社会建设。刘向兵书记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指出《基本劳动标准法》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基本劳动标准法》立法研讨会的召开既是我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我校积极投身社会服务的重要成果展示。
本次研讨会包括引导报告、《基本劳动标准法》的一般制度和《基本劳动标准法》的特殊制度三个环节。会议围绕我校法学院团队起草的《基本劳动标准法(专家建议稿)》,就劳动基准法理论和立法中的理论难点与制度完善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和交流。研讨过程中,与会专家对《基本劳动标准法》的总体思路与总则,工时与休息休假、工资、职业安全健康与劳动者人格保护、特殊劳动者群体保护、特殊用工方式劳动基准以及监督检查等制度的规则体系、制度创新、理论难点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对我国《基本劳动标准法》立法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并对我校法学院团队起草的《基本劳动标准法(专家建议稿)》表示高度肯定。大会引导报告环节由叶静漪教授主持,王君伟部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我校法学院院长沈建峰教授分别做了引导报告,林嘉教授和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刘俊分别主持了第一单元和第二单元的研讨。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劳动法学分会会长,我校教授姜颖进行了大会总结。沈建峰院长、法学院执行院长肖竹教授、副院长李文涛教授、张冬梅副教授以及《基本劳动标准法(专家建议稿)》起草团队其他教师分别在研讨会不同环节就相关专题做大会报告。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