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天津滨海新区人社局共同召开2020年度“雏鸥计划”总结暨推进会
7月14日下午,我校与天津滨海新区人社局以视频会议形式共同召开 2020年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天津“雏鸥计划”总结暨推进会。学校领导刘玉方、刘丽红,党委常委、教务处处长姜颖,天津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处(调解仲裁处)处长刘春红,滨海新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坤,滨海新区人社局副局长胡宏伟出席会议。天津市人社局、滨海新区人社局、经开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就业推介服务机构负责人,我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学生代表共22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胡宏伟副局长主持。
刘玉方副校长在讲话中对首期“雏鸥计划”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雏鸥计划实现了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共同育人,对我校人才培养和学生就业工作大有裨益。他指出,“雏鸥计划”是学生学习、实习、就业的直通车,是我校针对天津的订单式人才培养,也是我校对天津专供式的人才输入,更是高校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他要求,有对口专业的二级学院引起足够重视,加大对“雏鸥计划”宣传力度,推荐有条件、有意愿的学生进入第二期“雏鸥计划”,积极参与实习,进一步实现在天津就业。他希望,将人才派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通过该计划同时把天津人社系统的实务专家请进学校,参与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马坤局长在讲话中指出,“雏鸥计划”在人才培养输出模式方面,初步形成了专业院校培养、调解仲裁实践锻炼、企业单位就业的人才培养与输出模式,为改善劳动关系领域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提供解决方案,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劳动关系治理格局进行有价值的探索。她期待,滨海新区真正成为高素质调解仲裁专家的培养摇篮,成为高水平劳动关系人才的输出基地。下一步,将致力于把滨海新区打造成雏鸥们的“生态湿地”,让他们在新区茁壮成长、安居乐业。
刘丽红副校长向天津市人社局、滨海新区人社局对我校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她在致辞中指出,“雏鸥计划”将学生毕业实习与就业工作一体化,打造了“人才培养、人才实训、人才就业”的闭环模式,是高校与企事业单位协同育人的亮点。首期“雏鸥计划”中,我校已有4名学生在天津实现高质量就业,成绩喜人。她希望,参加“雏鸥计划”的同学珍惜就业机会,端正工作态度,为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做出贡献。
刘春红处长在致辞中表示,“雏鸥计划”是天津市人社局一次体制创新尝试,通过该计划大力引进高校专业人才来缓解天津市劳动治理领域人才短缺、专业理论不扎实的现实情况。在疫情影响之下,首期“雏鸥计划”仍旧如期取得较好成绩,离不开学校和天津市各方的努力。她希望,双方继续保持深度合作,加强沟通联系,以保证第二期计划顺利推进、取得圆满成功。
会上,姜颖处长总结了首期“雏鸥计划”在我校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她指出,“雏鸥计划”与我校人才培养目标高度契合,是产教融合、合作育人的典型,得到校领导高度重视和各部门大力支持。第二期计划将从专业匹配度更高的学院选拔学生,处理好雏鸥实习与教学计划的关系,做好一对一指导,更加注重管理细节。天津滨海新区人社局劳动关系室主任孙林总结了首期“雏鸥计划”在天津的具体落实情况,并对同学们的实习表现予以高度认可。他表示,第二期“雏鸥计划”中,天津方面将提供更多岗位,并加强宣传和服务工作。交流环节,我校法学院院长沈建峰、天津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处(调解仲裁处)副处长崔永新、实训单位代表经开区人社局仲裁科科长朱凤标分别在发言中交流了对首期“雏鸥计划”执行情况的感受,并对第二期计划的开展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参加首期“雏鸥计划”的学生代表何锡铜已在国内知名专业精品法律服务机构——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就业,他在发言中表达了对母校和天津各方的诚挚感谢,并用亲身经历鼓励学弟学妹积极加入“雏鸥计划”,早日实现梦想。
2019年11月19日,学校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人社局签订了先行先试天津市调解仲裁“雏鸥计划”。经过遴选,学校推送了10名学生参加首期“雏鸥计划”,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劳动仲裁院、调解中心、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为期2个月的实习实训。实习结束后,有4名同学在天津市就业落户,他们分别就职于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康诺律师事务所、航天中认软件测评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期“雏鸥计划”将于近日启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