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术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七次会议
10月19日下午,学校在唯实楼408会议室召开学术委员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学术委员会主任、校长傅德印出席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对《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期刊分类办法》(新修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艺术类创作成果认定办法(试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管理办法》(新修订)进行审议。
傅德印校长在讲话中对学术委员们为学校科研工作一如既往的支持以及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并强调,本次会议审议的三个制度对学校科研发展和学术研究至关重要。新修订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期刊分类办法》综合性强且更切合学校实际;新制订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艺术类创作成果认定办法(试行)》是学校对教师文学艺术创作工作的认可和鼓励,也是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新举措;新修订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结构更加合理,既可以全面综合考察教师科研工作成果,也符合学校学科发展和特色一流建设的需要。他提出,三项科研管理制度的修订是落实教育评价改革综合方案的重要举措,符合科研工作发展要求也切合学校实际,非常必要和及时,请各位委员充分认识科研制度修订的重要意义,做好制度宣传解读,引导教师提高科研积极性,产出更有代表性的高水平成果;要充分发挥科研考核工作的指挥棒作用,做到激励与约束并重,对进一步彰显我校“劳动+”“工会+”的学科优势切实发挥促进作用;希望各位委员牢记使命,珍惜荣誉,认真履职尽责。
会上,学术委员们对三项制度进行了充分交流和讨论,提出了完善建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期刊分类办法》(新修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艺术创作类成果认定办法(试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管理办法》(新修订),科研处将根据学术委员会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并按照制度审议和发布程序完成好下一步工作。
(科研处(劳动关系与工会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