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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立法研究”“灵活就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问题研究”课题汇报与座谈会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闻网

我校举办“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立法研究”“灵活就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问题研究”课题汇报与座谈会

11月28日下午,由我校主办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立法研究”“灵活就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问题研究”课题汇报与座谈会在北京校区唯实楼408会议室举行。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副主任委员谭天星,全国人大社会委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室副主任吴庆华,全国人大社会委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室副处长曹希楷,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公路运输部副部长龚冠出席座谈会。我校党委书记刘向兵,党委常委、副校长闻效仪,法学院“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立法研究”“灵活就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问题研究”课题团队教师参加座谈会。会议由刘向兵主持。

谭天星指出,今年以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肩负多项重大研究任务,包括《工会法》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立法研究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研究,形成了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同时还深度参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立法工作,并对《企业破产法》修改和《检察公益诉讼法》立法中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提供了很好的专家建议。他介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情况。该议案获普遍认可,被认为对健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相关部门意见对学校下一步推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立法研究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他强调,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立法是落实宪法精神,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保障人民主人翁地位,促进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实践意义。希望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继续高度重视整合各方资源,发挥专业协作的优势,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以及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基本劳动标准、集体协商等研究引向深入,持续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取得更多更好成绩。

刘向兵代表学校对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领导莅临学校指导表示衷心感谢。他认为,本次会议对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灵活就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难重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课题研究立足理论与实践前沿,研究成果和立法建议稿对相关立法推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他表示,学校将始终坚守专业担当,持续发挥学科优势,以扎实的研究成果为涉工立法工作的推进提供支撑。

课题汇报环节,课题组成员就围绕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立法基础理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特殊问题、新就业形态职工民主管理的制度逻辑与制度设计,以及灵活就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问题等主题进行汇报。会议交流环节,吴庆华就新就业形态平台算法公开、抽成比例等劳动规则的制定等问题同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

近年来,我校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围绕全总工作大局,对劳动、工会领域重点立法组织团队开展持续研究。今年,法学院肖竹教授、沈建峰教授主持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工会法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托“灵活就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问题研究”、全总委托“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立法研究”等课题,取得了一系列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上述课题研究的开展和本次座谈会的召开,是我校法学院服务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助力全总源头参与立法的重要工作成果。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