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 “《工会法》理解与实施座谈学习会”
1月11日上午,我校第十期增光法学沙龙——“《工会法》理解与实施座谈学习会”在致远楼409会议室举行。全总法律工作部副部长张瑞玲、法规处处长李进东应邀为校内学者就新修改的《工会法》进行深入解读。党委常委、科研处处长燕晓飞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杨冬梅教授,教务处处长姜颖出席学习会。会议由姜颖教授主持。
学习会开始前,我校党委书记刘向兵会见了张瑞玲部长一行。他代表学校向全总法律部两位专家入校宣讲表示欢迎,对全总领导和法律部对学校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学校一定全面落实全总领导指示,加大对《工会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圆满完成全国工会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工作部署会的任务要求。
张瑞玲副部长向刘向兵书记转达了全总书记处书记许山松关于学习、宣传《工会法》的具体指示和要求,对学校在《工会法》立法、解读和宣传中承担的工作和任务表示肯定和感谢,并希望学校今后在《工会法》宣传工作中担当“宣讲主力军”的作用。
会上,张瑞玲副部长从《工会法》修改坚持的指导思想、修法过程中对各方意见的收集与处理、《工会法》与《中国工会章程》的关系以及对此次《工会法》修改的评价四个方面,以宏观视角解读了此次修法的重要内容。她指出,《工会法》修法取得的最终成果离不开党中央、全总党组的坚强领导,《工会法》作为一部具有高度政治性的法律,在修法过程中始终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保证依法修法、科学修法。她提出,在宣传、学习和贯彻《工会法》的过程中,应当正本清源、凝聚共识,从而使得工会能够依法高质量地开展工作。
(法学院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