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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30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2014年度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中央高校及附属中小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财教便函【2013】93号)文件精神,2014年度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工作已启动。财政部、教育部将委托事务所于6月中下旬对所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为了更好的完成此项工作,请需要申请2014年项目经费的部门,按照以下要求编制并申报相关预算:
一、报送内容
1、填报《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准备项目评审所需的相关材料,具体包括:
(1)房屋修缮项目:原有建筑物的设计图纸、维修(加固)理由、修缮内容、面积、装修材料及标准、资金预算、工程实施条件、工程进度等;
(2)仪器设备购置:原有设备状况、购置年代、使用率及满足程度;新购设备理由、使用方向、设备清单(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等,重大设备(单价超过100万人民币)需要有单独的说明及详细论证。
(3)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原有供水、供电、供暖及供气设施和道路情况、维修改造理由及用途、相应的批件及图纸、城市规划、工程内容及概预算、实施方案、工程进度等。
二、注意事项
(一)申报部门应充分考虑2014年工作计划,认真完成此次项目申报工作。不报或未按要求申报的项目,2014年将无法安排。
(二)按财政部要求,2014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几个方面项目:
1、完善安防、消防、防雷设施;
2、修缮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房屋建筑物;
3、改造完善地下管网综合设施;
4、校园艺术演出场地修缮及相关设备购置;
5、电力增容及供暖锅炉改造;
6、校园信息化建设等综合性、系统性项目;
7、学校教学实验室改造、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等教学条件提升项目。
(三)请申报部门综合考虑学校实际情况、项目现状、施工条件、外部政策环境、预算执行等因素,科学申报2014年项目实施计划。
(四)申报部门应从2011年已上报的2012-2015年项目库内选择2014年项目。如需从项目库外新增项目,应说明新增原因。
三、报送要求:
申报部门应于2013年6月7日星期五下班前,将项目申报书报送学院财务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ysshenbao@ciir.edu.cn,邮件主题:***部门2014年项目经费申报。
特此通知
附:《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财务处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