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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月2日、15日暂停办理现金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8 浏览次数:

 关于112日、15日暂停办理现金业务的通知

    接我单位开户银行通知:APEC会议期间该行不按北京市规定进行调休,112日(周日)及1115日(周六)所有对公业务休息,无法办理对公账户取、存现金业务。故这两日财务处暂停现金业务,其他业务正常办理(银行汇款及还公务卡业务我处可以办理,但需一至二日后将业务送交银行)。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4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