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
为了做好201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保证学院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现将2014年度财务决算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全总要求,2014年度全总项目经费(含科研经费)报账截止日期为12月22日,其他经费报账截止日为12月26日。对已经发生的开支事项请经办单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到财务报账。
二、12月2日开始,财务处对各项借款进行全面清理。请各借款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尽快办理还款与报账手续。对于已经借款支付,但尚未取得发票的业务,请经办单位尽快向收款单位索要发票,办理报账手续:对于已经借款支付,且已取得发票的业务,请经办单位尽快办理报账手续。
三、12月26日后的2014年度发票请于2015年1月30日前办理报销,过期不予报销,费用将列入2015年相关经费。
四、经批准从财务处领用收费票据的单位,应及时与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将收费票据随同收费收入交财务处。结算时,票款应一致,严禁“坐支”。
五、医院室、食堂、总务处应分别对库存材料、库存药品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于 12 月 26 日前将清查盘点报告及书面说明送财务处。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账务处理,以保证存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财务处将对各单位的清查结果进行重点抽查。
六、资产处应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并于 12 月 26 日前与财务处核对固定资产账目,对账实不符的情况要查明原因,以保证固定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七、基建办、资产处、人事处、财务处应相互配合,在12月20日前完成各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相关工程的决算。
八、与学院签订经济目标责任的各单位应按规定于2014年12月26日前完成上缴任务。
九、2015年1月15日恢复报帐。
十、暂停报账期间,公务卡还款以个人借支票形式由我处做暂处理:由报销人以报销金额到我处做个人借支票手续,我处到银行统一办理还款(需办理个人借款进行还款的报销人请于12月30日及1月9日将手续完备的个人借款单交至财务处)恢复报账后办理报销手续来冲销个人借款。报销人也可先自行还款。
财务处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