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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收缴学生住宿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6 浏览次数:
学生住宿费标准现已核对、调整完毕,需要缴纳住宿费或补缴高级公寓住宿费差额的同学请集中于10月28日至30日至财务处缴费。
具体缴费时间:
涿州校区
10月28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2:00至4:30
10月29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2:00至4:30
10月30日 上午8:00至11:00
北京校区
10月28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2:00至4:00
10月29日 上午8:30至11:30
10月30日 上午8:30至11:30
缴费方式:刷卡、现金均可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