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聘任
学校各部门:
根据《全国总工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第二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个人竞聘、民主测评、组织推荐、中组部对拟提拔人选个人事项审查、部门内部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任职公示等程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程杉同志聘任为党政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蔡惠良同志聘任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兼涿州校区综合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焦园媛同志聘任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金昊同志聘任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兼涿州校区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蔡元萃同志聘任为党政办公室网络信息中心主任;
杨志强同志聘任为党委组宣部部长(正处级);
李珂同志聘任为党委组宣部副部长(副处级);
闻凤辰同志聘任为党委组宣部副部长(副处级);
戴筱筱同志聘任为干部人事处处长;
申健同志聘任为干部人事处副处长;
马亚同志聘任为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室)主任(正处级);
黄圆圆同志聘任为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室)副主任兼审计室主任(副处级);
袁文清同志聘任为学生工作部(<处>就业指导中心、团委)部长(正处级);
许涛同志聘任为学生工作部(<处>就业指导中心、团委)副部长兼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正处级);
朱洵同志聘任为学生工作部(<处>就业指导中心、团委)副部长(副处级);
丁建安同志聘任为学生工作部(<处>就业指导中心、团委)副部长(副处级);
战帅同志提名为学生工作部(<处>就业指导中心、团委)团委书记人选;
李桃同志聘任为教务处(学业指导中心)处长;
蔡月同志聘任为教务处(学业指导中心)副处长兼招生办公室主任;
何一鸣同志聘任为教务处(学业指导中心)副处长;
许艳丽同志聘任为教务处(学业指导中心)副处长;
李红卫同志聘任为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主任(正处级);
郎毅娜同志聘任为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王淑芬同志聘任为研究生处处长;
朱文帅同志聘任为研究生处副处长;
燕晓飞同志聘任为科研处处长;
张楠同志聘任为科研处副处长;
陈邓海同志聘任为科研处副处长;
刘树元同志聘任为财务处处长;
阎丽华同志聘任为财务处副处长;
隋洪林同志聘任为资产管理处处长;
商维同志聘任为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靳培丽同志聘任为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李明同志聘任为保卫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衣扬同志聘任为保卫处副处长;
陶瑞同志聘任为保卫处副处长;
赵金荣同志聘任为后勤管理处处长;
王岩磊同志聘任为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高淑妹同志聘任为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杨丽华同志提名为工会常务副主席人选;
刘晓艳同志提名为工会副主席人选;
李晓敏同志聘任为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负责人(副处级);
杨冬梅同志聘任为工会学院院长;
李东同志聘任为工会学院党总支书记兼行政副院长(正处级);
叶鹏飞同志聘任为工会学院副院长(分管教学);
刘元文同志聘任为工会学院副院长(分管科研);
乔健同志聘任为劳动关系系主任;
张乃佳同志聘任为劳动关系系党总支书记兼行政副主任(正处级);
闻效仪同志聘任为劳动关系系副主任(分管教学);
郑桥同志聘任为劳动关系系副主任(分管科研);
燕晓飞同志聘任为经济管理系主任(兼任);
李淑玲同志聘任为经济管理系党总支负责人兼行政副主任(副处级);
王明哲同志聘任为经济管理系副主任(分管科研);
姜颖同志聘任为法学系主任;
田程同志聘任为法学系党总支书记兼行政副主任(正处级);
沈建峰同志聘任为法学系副主任(分管教学);
杨欣同志聘任为法学系副主任(分管科研);
黄任民同志聘任为公共管理系主任;
易显君同志聘任为公共管理系党总支书记兼行政副主任(正处级);
赵祖平同志聘任为公共管理系副主任(分管教学);
杨思斌同志聘任为公共管理系副主任(分管科研);
李双同志聘任为文化传播学院院长;
杨勤同志聘任为文化传播学院党总支书记兼行政副院长(正处级);
贺严同志聘任为文化传播学院副院长(分管教学);
刘凯同志聘任为文化传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处级);
孟燕华同志聘任为安全工程系主任;
邢玉珊同志聘任为安全工程系党总支书记兼行政副主任(正处级);
赵秋生同志聘任为安全工程系副主任(分管教学);
任国友同志聘任为安全工程系副主任(分管科研);
周淑秋同志聘任为数学与计算机教学部主任;
贾屹峰同志聘任为数学与计算机教学部副主任;
巫正洪同志聘任为外语教学部主任;
王猛同志聘任为外语教学部副主任;
张默同志聘任为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主任;
王琳同志聘任为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副主任;
赵子江同志聘任为体育教学部主任;
何伟同志聘任为体育教学部副主任;
罗旭华同志聘任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周百顺同志聘任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分管科研)(正处级);
甄少波同志聘任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分管教学);
余立新同志聘任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分管行政教务)兼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陈卓同志聘任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处级);
付麟同志聘任为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院长兼培训中心主任(正处级);
冯巍同志聘任为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副院长兼培训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高丽萍同志聘任为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副院长(副处级);
刘慧丽同志聘任为继续教育学院劳模班班主任(正科级);
何布峰同志聘任为工会干部培训学院院长(正处级);
李冰彬同志聘任为工会干部培训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处级);
徐精立同志聘任为工会干部培训学院副院长(副处级);
吕明涛同志聘任为图书馆馆长;
郭燕军同志聘任为图书馆副馆长;
洪斌同志聘任为图书馆副馆长;
王贵勤同志聘任为学报编辑部副总(主)编;
张方伟同志聘任为电教中心副主任、中国职工音像出版社副社长兼办公室主任(正处级,学校派出);
纪元同志聘任为《中国工人》杂志社主编(正处级,学校派出);
彭帅同志聘任为《中国工人》杂志社主编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副处级,学校派出)。
学校对第二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新提拔的焦园媛、闻凤辰、戴筱筱、申健、马亚、黄圆圆、许涛、丁建安、蔡月、何一鸣、李红卫、郎毅娜、王淑芬、朱文帅、张楠、衣扬、陶瑞、赵金荣、王岩磊、高淑妹、李东、张乃佳、田程、刘凯、邢玉珊、余立新、周百顺、陈卓、高丽萍、徐精立、张方伟、彭帅等32位同志实行任职试用,试用期自2015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15日。
对第二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蔡元萃、许艳丽、陈邓海、叶鹏飞、闻效仪、郑桥、王明哲、沈建峰、贺严、任国友、周淑秋、贾屹峰、王猛、张默、王琳、何伟、甄少波、吕明涛等18位同志实行任职试用,试用期自2015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15日。
试用期间享受新任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安排工作。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