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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6 浏览次数:

学校各党总支、党支部: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总机关纪检监察组、全总机关纪委对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提出明确要求。现结合学校实际,就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防“两节”期间“四风”反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全校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工会十七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学校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两办”通知和中纪委通知精神,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把“两节”期间廉洁关,引导党员干部恪守纪律底线,遵守自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

    二、严明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四风”。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及时通过开会动员、网络、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早介入、早提醒、早打招呼,重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纪律要求,严防“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 “两节”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职工群众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超标准公务接待、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微信红包和各种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券和贵重物品,特别是严禁收受学生礼品、礼金;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驾驶公车;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守财经纪律;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在抓好提醒教育的基础上,强化自我监督的实效,做好自查自纠,对可能违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学校纪委将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开设“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通道,使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形成合力。同时,坚决依规依纪从严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对有关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及时核查处置、上报结果。打铁必须自身硬,学校纪委委员,各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要从自身做起,从严从紧要求,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学校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欢迎党员干部群众对学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线索进行监督举报。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88561810;

  学校纪委举报邮箱:jijian@culr.edu.cn

  

  中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