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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强化执纪监督严防“四风”反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17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中秋、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总纪检监察组、全总机关纪委要求,持续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学校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节假日期间持续正风纪的重要性,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问题和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精神,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来抓。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同时,还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把“两节”期间廉洁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恪守纪律底线,遵守纪律要求。

二、紧盯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及时通过开会动员、短信、微信等方式早介入、早提醒、早打招呼,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典型案例(见附件)重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纪律要求。中秋、国庆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收受礼金、礼品、微信红包和各种商业预付卡、有价证、支付凭证、消费和贵重物品,特别是严禁收受学生礼品、礼金;严禁用公款安排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超标准公务接待、宴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驾驶公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

另外,强化岗位职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两节”期间外出报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

畅通监督渠道,严格执纪问责。学校纪委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干部群众举报,对群众反映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加大核查处置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节假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88561810

学校纪委举报邮箱:jijian@culr.edu.cn

附件:中央纪委网站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中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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