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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课堂听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0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课堂听课的通知    

    课堂听课是体现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重要方式,也是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合格评估的精神,参照评估文件对本科教学工作的要求,学院决定强化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中的听课环节,本学期提前启动课堂听课工作。具体如下:

    一、听课内容

    本学期听课检查的重点是教师和学生的到课情况、教师的教学状态和学生的学习状态、教学文档(教材、教案、教学进度表、教学大纲、考勤表)的准备,以及教师教学的基本功及课堂教学过程等。

    二、听课方式

    1.教务处组织院内外专家深入课堂,对任课教师进行现场评估、检查。

    2.学院院级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党政办、干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的处级领导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暂行规定》要求听课。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职能部门处级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3.系部(院)正副主任(院长)、负责学生工作的书记、教研室正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三次,教学秘书、教务处工作人员不少于四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4.本学期采取确定对象的听课和随机听课相结合的方式,请尽可能多安排听课。

    三、填写表格

    1.专家听课需填写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学评估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听课记录表》以及学院及职能部门领导听课用表由教务处分发、回收、保管。

    2.各教学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所填《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表》,由所在单位教学秘书分发、回收、保管,该表可从教务处二级网站下载;《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领导干部听课统计表》由所在单位教学秘书分发,教务处回收、保管。

    四、听课时间

    本学期的课堂教学评估工作安排在第三周至第八周内(3月20日至4月26日)。请您在完成听课工作之后,于429日前将表格交回教研科。由于部分老师可能会有调停课,教务处负责在专家和各级领导听课前进行通知。电话:88562103 。

         

      附件1: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表

      附件2: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统计表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务处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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