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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各类各层次协会、学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30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
    根据全总组织部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各类各层次协会、学会的管理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报范围
    (1)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各类各层次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组织;
    (2)已对外开展活动、但未经登记的各类各层次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组织;
    (3)经学校各部门批准成立或组建的各类各层次协会、学会、研究会(处、所、中心、基地等);
    (4)因承接科研项目而成立或组建的各类各层次协会、学会、研究会(处、所、中心、基地等)。
    以上四者均包括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各教学院系部的教研室,经全总机关或学校批准成立、在机关或学校内部活动的兴趣爱好团体,因承接科研项目已结项而自动解散或取消的各类各层次协会、学会、研究会(处、所、中心、基地),不在此列。
      2、时间安排
    请各类各层次协会、学会的相关负责人填写《各类各层次协会、学会统计表》(见附件),并由审批部门或登记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74日(周一)1100前报送干部人事处219室,联系电话88561711
    请于规定时间之前,按照附件格式填报。
 
 
干部人事处
201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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