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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教师、研究生参加《征集和评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公共管理案例库入库案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6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系(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满足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案例教学需求,提高案例教学质量,我校将组织参加新一轮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公共管理案例库入库案例征集和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范围

本轮征集面向公共管理相关学科的教师(含非公共管理培养院系的有关教师),可吸纳在读硕士研究生参加。

二、案例提交要求

由研究生处牵头,各培养院系组织开展案例参评入库的征集与初评工作。原则上每个专业领域至少提交一份案例,于9月1日之前报研究生处。(学校入库案例的数量和质量将纳入公共管理教育评估体系和认证体系)

三、征集内容

本轮征集内容为公共管理课堂教学案例。

四、评选原则

标准明确,科学公正,注重质量,宁缺毋滥。

五、评选标准

(一)参评案例必须是没有正式发表的原创案例,案例开发者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案例知识产权清晰。

(二)案例作者已与案例发生方就案例内容达成授权协议,不涉及保密以及其它存在争议的内容。

(三)参选案例适用于公共管理的相关课程。

(四)参评案例应由案例正文和案例说明书两部分组成。具体请点击链接并参照“关于征集和评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公共管理案例库入库案例的通知”中的附件。

(五)案例内容应基于真实事件,有关数据等信息应真实、具体。

六、案例评选

请各教学院系(部)于9月1日将参加MPA教学案例入库征集的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处,之后研究生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征集入库的案例进行评选,并将优秀案例报送中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MPA教指委将在工作网站上公布入库案例名单,并向入库作者发放稿酬。学校将对入选案例库进行立项。 

 

                 研究生处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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