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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幼儿园青年公寓等周转房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1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职工周转房使用管理规定》已经印发,请各部门认真、严格执行。

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职工周转房使用管理规定》,请不符合学院周转房租住条件的教职工于2015624日前往资产规划处房管科(办公楼119房)办理退租、登记等相关手续。学院将于2015625日对租住幼儿园青年公寓等周转房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欢迎大家进行监督、举报。

对于不符合承租条件但仍不退回房屋的,学院将严格按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职工周转房使用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对于符合承租条件、公示无异议的教职工,学院将与其重新签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周转房协议》。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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