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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校区大学生公寓暑期留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05 浏览次数:

 

暑假期间需在北京校区留宿的同学,请以班级为单位填写《2013年暑期留宿申请》(见附件),并由系院盖章、辅导员签字后交予总务处宿舍服务中心(体育馆东侧210房间),方能留宿。申请时间截止到2013712日,逾期不予办理。
请同学们注意:因房间有限,北京大学生公寓仅限于北京校区学生留宿。涿州校区不安排学生留宿,也不予安排涿州校区的同学留宿北京校区。
总务处
20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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