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办学四十周年系列学术讲座暨社会法国际学术前沿论坛——德国与欧盟劳动法前沿问题系列讲座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新闻网

法学院举办办学四十周年系列学术讲座暨社会法国际学术前沿论坛——德国与欧盟劳动法前沿问题系列讲座

9月28日至30日,法学院举办办学四十周年系列学术讲座暨社会法国际学术前沿论坛——德国与欧盟劳动法前沿问题系列讲座。德国波恩大学民法、劳动法与社会法讲席教授斯特凡·格赖纳(Stefan Greiner)应邀主讲,校内外专家、师生代表百余人参加。

首场讲座聚焦“劳动者概念的当前发展及众包劳动者的纳入问题”,我校科研处处长兼法学院院长肖竹教授担任主持人。格赖纳教授指出,德国法以指令约束与融入企业组织为核心认定雇员,并存在“类雇员”概念;欧盟法上的概念更宽泛。2017年《德国民法典》第611a条引入“他人决定”。针对众包劳动者,法院原则上仍倾向认定为独立服务者,除非平台通过激励与算法实施决定性控制。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我校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沈建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副所长王显勇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吴勇博士和我校法学院公法教研室副主任李庚强博士结合自身研究就劳动关系认定中的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与激励强度,平台用工的众包与按需分类,以及劳动公益诉讼对劳动者的救济等问题发表与谈观点。

第二场讲座聚焦“工作时间的定义与法律规制”, 由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张冬梅教授主持。格赖纳教授认为,欧盟指令与德国法已难以适应数字化带来的挑战。在劳动保护法层面,德国采取负担理论,欧洲法院则强调总体评价;在合同报酬法层面,德国采取指令理论,工时概念更宽。德国当前的改革拟以每周48小时上限替代每日8小时制。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崔明明律师、我校法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研室主任李娜博士、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业务副主任曹燕教授就加班举证责任认定、中国工时改革、集体协商介入算法管理、算法审计工时等问题进行探讨。

第三场讲座聚焦“德国和欧盟职工‘吹哨人’保护制度的最新发展”, 由我校法学院副院长李文涛教授主持。格赖纳教授在讲座中强调,虽然欧盟指令和德国法构建了强化保护体系,但由于举报人的高额赔偿请求、滥用叙事以及媒体与法官社会学因素,司法实践中职工“吹哨人”几乎全部败诉。举报机构由于缺乏透明机制,可能沦为“举报陷阱”,导致雇主实施报复性解雇。上海司法研究所社会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倩教授、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程阳律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赵进博士、我校法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研室副主任丁皖婧博士在与谈环节,结合自身理论研究和实务经验就德国职工“吹哨人”保护法对我国立法的启示、我国职工“吹哨人”的司法实践与立法展望发表观点。

此次系列讲座集中展示了德国与欧盟劳动法前沿进展,现场交流热烈,师生收获良多。大家认为,讲座为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提供比较法前沿视角,拓宽国际视野,是学校国际化学术交流的重要实践,有力助推劳动法与社会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后续,学校将深化与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合作,推进学术互访、联合研究、课程共建、人才培养与资源共享,搭建常态化合作平台,持续提升国际交流水平,助力劳动、工会特色学科高质量发展。


(供稿:法学院)